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工程的通知
教职成〔2023〕189 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经研究,决定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工程(以下简称“发展工程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对接我省经济转型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创新驱动需求,坚持典型带动、榜样引领,坚持改革创新、形成示范,推动职业院校结构与产业结构精准匹配,促进职业院校办学水平整体提升,全面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科教兴省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能力。至 2025 年,我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深化,校企协同育人全面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职业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需求, 项目推动。 面向产业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实施“工匠实验室 ”、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产业导师特聘岗等项目,促进职业教育和产业实现协同联动发展。
(二)统筹推进, 分批实施。 将项目建设融入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等各项任务中,适时开展有关工作,稳步推动实施。
(三)校企协同, 产学合作。 充分调动学校和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延伸教育链、服务产业链、打造人才链、提升价值链,推动职业教育结构与市场需求相适应、同产业结构相匹配。
三、重点任务
(一) 河南省职业教育“ 工匠实验室 ”项目。支持职业院校高质量服务“一县一省级开发区 ”改革,以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应用技术转化为导向, 以解决产业升级和企业技术、工艺实际问题为目标,建设 200 个“河南省职业教育工匠实验室 ”,推动开发区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工艺改进、产品升级等,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 河南省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紧紧围绕我省实施换道领跑、数字化转型、优势再造等发展战略,支持地方政府、职业院校与面向未来产业、新兴产业、传统支柱产业的龙头企业、规上企业合作,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共同建设一批行业性或区域性的省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满足职业教育实践教学、职教高考技能科目考核、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社会技术服务等需求。
(三) 河南省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 结合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在全省产教协同育人、校企合作培养师资、学校治理体制机制等方面成效突出、特色鲜明的职业院校中,遴选培育一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支持职业学校与政府、园区、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文化传承、国际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
(四) 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支持职业院校探索、创新校企合作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合作模式,在专业共建、课程共担、教材共编、师资共训、基地共享等方面密切合作,形成一批起到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的校企合作项目和成功案例,为省内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提供学习和借鉴。
(五)河南省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项目。深化校企协同育人,支持职业院校对接企业需求,以中国特色学徒制为主要培养方式,到 2025 年,校企联合累计培养不少于 2 万名具备工匠精神,精操作、懂工艺、会管理、善协作、能创新的现场工程师,探索建设一批现场工程师学院,健全协同发展新机制,形成人才培养培训新生态。
(六)河南省职业教育产业导师特聘岗项目。 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适时开展河南省产业导师特聘岗项目,组织职业院校按规定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采取兼职任教、合作研究、参与项目等方式到校工作。
(七)其他项目。 省教育厅将根据国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安排部署和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情况,结合我省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创新实施一批项目。鼓励各地、各学校先行先试,探索实施一批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新范式。
四、有关要求
(一) 加强领导。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根据本地、本校实际,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求,统筹制定项目建设规划,联合企业申报相关项目。省教育厅将成立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规划论证、遴选评审、技术指导、绩效考评等。
(二) 动态管理。 省教育厅对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绩效考评,对未按照建设计划实施、未达到建设要求的项目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取消项目建设资格。
(三)优化环境。 各地、各学校要将实施发展工程作为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举措,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建立项目投入机制, 吸引社会资本、产业资金投入,全力推进项目的实施。
2023 年 6 月 7 日